我母亲54年生,72年工作,工人,2000年入狱以交养老保险,04年出狱,现在可以办理退休等保障吗?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9-5 20:12:48
尊敬的各级领导: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阅读我的来信
在2000年3月29号的时候,在焦作发生了一件重大伤亡的事故,"天堂录像厅"火灾,伤亡70多人,当时在社会中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当时中央政府还派出要员对这个事故进行处理!在对这件事情中所涉及到的公职人员的处理原则是:快捕,快审,快判!很不幸,我的母亲赵素霞也是其中之一!但是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我和我的家人对法院的判决是有异议的!第一,我的母亲不是公职人员,,属于借调人员!第二,我的母亲并没有在所谓的“变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中获得任何的利益!第三:证照的办理是经过当时的主管领导批准的!
我的母亲于1972年参加当时的国家招工,进入到当时的供销社系统下属的废旧公司.在单位工作了17年,在1989年左右,当时国家在做人口普查.由于当时工作人员的缺少,我的母亲被辖区派出所抽调过去协助开展工作!由于工作出色等到普查工作完毕要回原单位的时候,派出所和原单位协调,予以挽留继续工作!但是我的母亲的劳资关系还在原单位!并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在派出所期间,我的母亲由于工作认真负责,在此期间多次受到领导的肯定!就这样在此期间我的母亲做的具体工作包括,身份证的办理,暂主证的办理,户口的内勤,外勤.......还包括让她蒙难入狱的那个证照的办理!当时我的母亲被法院送入监狱的判决是:变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并且是重判!六年!!!判决下来后我和我的家人都不相信会这样,因为我的母亲是在履行日常的工作义务,她是和天下普通的母亲一样,老实,本分!对国家和社会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家庭也是默默无闻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那个时候我对于这样的家庭突变,心里觉得委屈啊!觉的母亲是替罪羊,为整个社会的失职背了黑锅!实在想不通!但是想想那些七十四位失去生命的同胞和家人,一个生命的后面就是一个或者几个家庭!人命大如天!也就没有继续上诉!进入监狱后,由于妈妈本身属于工作失职,并不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生活上,思想上狱警还是给于了比较好的待遇.另外由于在狱中妈妈表现良好,所以于2004年提前释放!我的母亲在2000年入狱时47岁了,04年出狱的时候已经51岁了.已经到了办理退休的年纪了!妈妈被批准逮捕的时候,她的原单位迅速做出了“单位除名”的决定并且告知了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可以理解并且没有异议的,但是在我的母亲以后养老保险的问题的解决上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当时,公司应该把养老保险账户转变为个人账户并且通知我们,以便我们家人继续交纳养老保险.(这些情况是我们后来咨询律师才得知!)后来到2005年我们去劳动局询问对于我妈妈的情况,相关的一些国家制定的政策,劳动局以是刑满释放人员,国家的政策规定没有办理退休的资格为理由予以拒绝办理!当时我们要求核实查看相关的政策,他们拿出的是1987年以前的规定予以搪塞!后来我母亲去市信访局做了备案,在信访局的帮助下,我的母亲再次找到劳动局协商,情况似乎很明朗.劳动局也愿意办理退休的手续,但是从1972年至1995年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工龄不予计算,只能从1995年到2000年我妈妈入狱为止,只有五年的工龄?况且那有五年就退休的?十分可笑!并且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问这样合乎人情吗?难道过去的28年工龄就这样算了吗?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这三年来,我们通过网络查询和咨询律师,得知国家在制定对我母亲这样的情况的还是十分恰当的!(我通过网络查询,如果是工人,邢满释放后,如果年龄合适的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该帮助其再就业;如果已经到退休年龄的应该办理退休手续,并且向劳动局补交在狱未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为什么到了地方政府部门,国家制定的一些好的政策规定就可以恣意隐瞒和不做为?现在国家正在努力建设和谐社会,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到服务型过渡,虽然是过渡期间,难道这就是成效吗?在这期间还是有朋友建议去劳动局找个熟人,托关系.说句心里话,我们也曾经考虑过!后来我家人觉得这样做不合适.第一,因为这样只会助长社会中的歪风邪气;第二,如果这样做的话,那么信访局前期为我母亲的事情做的努力就白费了更为严重的是政府职能监督的就成了一句空话;第三,我和我的家人对政府还是存在信心的,认为会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我和我的家人只是普通老百姓,虽说自古以来就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经过这段时间的奔波,当中的酸甜苦辣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得到体会啊!原先我相信政府,认为这个事情,事实清楚明了,我就让母亲去找相关部门协商,但,未果!如今我依然坚信政府会给我们合适的说法的!最近母亲的由于这件事情,心里压力非常大。整日都是愁眉苦脸的,闷闷不乐,精神状态十分差,身体每况愈下。算起来,一位普通女士从50岁退休至她身故,大约有20多年左右的时间。我的母亲已经55周岁了,离她应该正常退休已经过了5年了,说句不孝的话,以她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我不知道还能有几个5年?谁不希望自己的父母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但是实事求是的讲!她为国家和社会干了28年的工作,不敢说是贡献,不能就这样被磨灭了!谁人没有父母养育之恩?我恳请,同作为人子,能够理解我作为一个不孝子的无奈和挣扎。我的母亲青年时代应该和领导您经历还是比较相似的,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等困难时期!直到80年代中后期,日子才渐渐好起来,可没过几年,在她即将退休的时候又经历了人生的二次劫难!这次劫难对母亲的打击是最大的,可是我们家挺过来了,没想到,还有更大的麻烦在后面!我母亲是工人,如果按照正常退休,虽说一个月只有800至900元左右的养老金,但是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来说那还是非常重要的!
自改革开放30年,咱们国家经济正在快速发展,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正在迅速加强.但是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等等矛盾也还是存在的!前些年,中央决定在农村取消了几千年的"皇粮",在城市,更是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全民医疗等等惠民措施!这说明国家确实在为人民谋福祉!虽然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但是我相信政府一定会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并制定出切实的政策规定.希望我们老百姓在去政府部门办理一些事务的时候,可以得到公正的待遇!政府制定的政策和规定得以切实的实行!!一个国家就是千千万万个小家组成的,小家和睦,大家就和谐.我恳请领导能为我们这个小家主持公道!维护我们这个小家的合法权益!能够体恤我们的困难!!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中阅读我的来信!写的有什么不周之处还请您见谅!!热烈盼望您的回应!希望我的母亲能够得到她应有的待遇!
此致
敬礼
一位普通市民: 苗鑫源
2008年9月1号
问题所在地:河南-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