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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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非因工死亡相关待遇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9-6 13:48:42
员工非因工死亡,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中第十条规定如下: 1、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2、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 个月工资 (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3、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 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 个月工资
针对以上条款,我有以下疑问还请大家有知道的能帮我解解迷惑,谢谢了。 1、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是否有条件限制?比如说父亲、母亲未达到相关年龄没享受,或者弟妹已满18周岁不享受之类的? 2、一次性抚恤金支付的条件是什么?
希望各位有知道的能尽快帮我解答,在线等。
问题所在地: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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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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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2)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异父同母或异母同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 (4)孙子女年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 2,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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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维工-五级 副经理 回答时间:2008-9-6 16: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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