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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近9年了,从没签过劳动合同,也没买过社保,辞职能拿到多少赔偿!??
悬赏分:5分 问题提问时间 2008-9-8 10:31:05
我是2000年12月4日进公司的!一直没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买过任何社保!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了,公司也没和我签合同!这种情况下我辞职可以向公司要求哪些赔偿!??????????????
问题所在地: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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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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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公司未给职工买社会保险为由提前三十日书面申请辞职,在辞职后可要求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要求公司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 |
回答者: wza2006-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9-8 10: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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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补交社保,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可得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2、未与你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自2008年2月1日起按月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以上权利你可以与公司协商,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前提是你必须提供证明你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作服、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证明、同事的证言或招聘登记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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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没签订劳动合同或没购买社保任一条都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交应缴而未缴的社保费用,同时要求单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补偿年限是从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时算起的)。 因单位一直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因此要求单位从08年2月1日起按月支付你双倍工资(从《劳动合同法》实施满一个月后开始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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