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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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9-28 11:56:58
新合同法实施前单位要求我们签辞职协议,实际上工作一直没停止,半月后又重签劳动合同。现被无故辞退,我应该要求些什么?根据是什么?
问题所在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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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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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被无故辞退,你应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回答者: bennylu-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9-28 14: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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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要看你的劳动合同了,如果合同并没有到期的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有法定理由的,如果没有的话,如BENNYLU所说,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 但是合同到期的话,单位只要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
回答者: samhope-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9-28 2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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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瓯北大多企业包括一些知名阀门制鞋制衣企业老板知法犯法对本企业员工无双休,无法定休假日,无加班工资,每天工作达12小时,谁来替这些弱势群体说话?温州经济发展其原因就是靠榨这些百姓的”油“啊,媒体为何不替百姓说话不敢曝光?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10-10 2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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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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