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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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帮忙:关于解决户口后服务协议的问题,急!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10-8 13:45:09
毕业进入公司,公司给解决了户口,签了一份为期五年的服务协议,协议中写明公司为我办理北京户口我需要为公司服务五年,违约金一年一万。另外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当年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第二年签劳动合同时出了点问题,负责让我签合同的秘书把合同搞丢了,同时他离职了,我的合同就没人管了,一直到现在,一年半了我和公司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就只有那份服务协议。 现在要走,没有劳动合同不知道那个协议还有没有效?怎样可以不交这个违约金? 有什么办法不交违约金啊?要请律师吗?
问题所在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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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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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约定违约金仅限于两种情况,即竞业限制和专业培训,因此你们之间的约定已经无效,故你不必支付违约金。
2、单位至今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今年2月1日起至今的双倍工资。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给我打电话咨询:1381123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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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律野之狼-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10-7 14:44:51
提问者 对 律野之狼 说 时间:2008-10-8 9:16:55
非常感谢你的回答。 还有两个问题: 1、因为那个服务协议是2006年签的,所以有些律师理解说2008年以前的这个违约金还是有效的,两种说法到底哪个有效呢? 2、关于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问题: 我和单位第一年的劳动合同是7月份签的,只签了一年,就是说从2007年7月至今我和公司是没有劳动合同的,所以如果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像你说的从今年2月1日算起;另一种说法是从2007年7月到2008年7月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就已经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应该从今年7月份到现在。 这两个问题还要请教你了,非常感谢。 我有几个同学跟我的情况相似,所以以后可能会打电话请教你了。 再次感谢!
律野之狼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10-8 12:56:27
你所提出的两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也存在较大的争议,仲裁委的做法也不同,但倾向于1、不必支付违约金;2、双倍工资从2月1日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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