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咨询中心
中国劳动咨询网 | 咨询首页 | 注册 | 登录  
最多50字,当前字数:0 帮助
  
咨询中心 > 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已经解决 已经解决
我递完辞呈之后,原公司当天通知我办理了移交手续,可否视同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现原公司不同意办理解除手续
悬赏分:10 问题解决时间 2008-10-27 20:18:54
我递完辞呈之日,原公司当天通知我办理了岗位移交手续(出具了一份辞职\调离人员交接单),可否视同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我还要上满三十天班吗?己经办理了移交没有了岗位,怎么去上班?现原公司不同意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说要交纳违约才办,我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按新劳动合同法应该是没有违约金的,该如何处理请指教???
问题所在地:湖南
提问者:zpss5958 - 一级-试用期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回答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库系统为你提供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 关于招用外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合同鉴证手续的通知
  •   
  • 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
  •   
  • 徐德昌诉丰华圆珠笔公司因其与他人合伙生产同类产品损害公司利益益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案
  •   
  • 中海公司诉张玲试用期间怀孕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案
  •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有关二年内解除保险合同手续费条款请示的批复
  •   
  • 关于为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的批复
  •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
  •   
  • 关于规范用人单位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通知
  •   
  • 关于规范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通知
  •   
  • 关于企业破产后由谁与职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问题的复函
  • 劳动综合标准数据系统为你提供的相关标准数据(部分):

    劳动保障综合标准数据查询
    省份: 城市:   时间:从
    回答 网友回答
    最佳答案 最佳答案
    你好!
    不论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合同,除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外,都不得约定违约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的规定,你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即使不同意你离职,30天后,你办完工作交接后可以法定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你离职时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要求处理,如果该公司的行为给你造成了实际损失的,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的损失。
    回答者:vivian_wang-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10-8 11:41:29
    提问者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10-8 20:09:07
    我是2005年10月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2008年9月17日递交的移职报告,当天按原公司要求办理了工作移交手续.10月8日我收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的一份通知,原公司己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我赔偿近11万元的违约金,理由就是我提出辞职原公司认为我不履行劳动合同,要求追偿违约金。不是新劳动合同法没有违约金了吗?我不存在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的情况,为何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我应该如何应对,请指教!
    提问者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10-8 20:31:25
    补充一点:我9月17日交了报告给公司老总,老总立马安排综合部门人员要求我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于是在公司综合部门的监督下办理了移交手续(有移交表为证,公司各部门都盖了章),移交完后,公司并没有通知我要上满30天才能离职或者在家休息,而且也没有另给我岗位,我个人认为公司是同意我辞职了,于是我一直在家休息,现公司不但不肯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还提请了劳动仲裁。真是晕了!办了移交手续可否视原公司同意我辞职?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拜托了!
    我认为你可以将经公司各部门盖章的辞职员工交接单给劳动仲裁,证明公司已同意你离职。至于违约金,如果仅仅是辞职违约的话,劳动仲裁是不会支持你原公司的。但是不是你和公司除了工作时限的约定,还有其他约定或者你未尽事宜。
    回答者:竹梓-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10-28 8:25:26
    回答 我也来回答
    最多3500字,当前字数:0
    匿名回答
    回答即可得1分,回答被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10分。 积分规则
    开始咨询
    回答 专家招募公告
    如果您在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或者在这方面浸润多时,欢迎加入我们!我们将为您建立专家专栏、进行专业形象推广、提升形象同时获得相应收益。中国劳动咨询网与您齐成长,同分享,共收获。>>点击详情
    快到期问题 快到期问题
    新提出问题 新提出问题

    中国劳动咨询网-咨询中心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内容均由服务对象提供,中国劳动咨询网-咨询中心不保证内容的正确性。
    网站首页 | 劳动法规 | 在线咨询 | 案例大全
    Copyright © 2007 中国劳动咨询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