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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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得到保障?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10-11 12:15:50
我们是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公安局的31名聘用人员,在这里工作十余年了,月工资200元,连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没有达到,也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我们多次要求单位给我们签劳动合同,捉高工资待遇,购买社会保险,单位不给办理。也找过本县劳动仲裁部门,其称公安局是行政单位不是劳动仲裁部门调解范围。于是我们又找了县政府告知劳动仲裁部门的决定,县政府回复:劳动局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根据行政复议法不受理。这样的话,我们这些人应当怎样得到保障呢?
问题所在地:湖北-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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