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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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底之前未缴纳的保险单位说补不了,只能补钱.是吗?单位性质不同会影响关于保险,合同等规定吗?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10-13 18:56:05
我是北京人城镇户口,我们单位的属于北京的事业单位,我是合同工,单位是从08年1月开始给我们缴纳保险,我是07年签定的合同,08年9月30日已到期,单位没有通知过我是终止还是续签,因为我们单位说是合同工统一时间签定.我现在想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对保险补缴有影响吗?
问题所在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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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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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有些特殊的单位会有一定影响.但大致相同.请问您做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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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今年一月一日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也规定了国家机关等单位除公务员外也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你如果非公务员,应适用劳动合同法.
你的劳动合同未签事宜,可参照劳动合同法条款,另如果你离开单位,单位还是可以为你补缴社会保险,只是无法以正常途径补.需要你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然后单位凭仲裁裁决书到社保机构办理补缴.
但补缴肯定是可行的,连92年底前的工龄都可以补,两三年的社保当然能补缴. |
回答者: toneyfee-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10-14 9: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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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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