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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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八个月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和社保,我该如何提出劳动仲裁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10-14 12:54:25
我今年三月一日入职于该单位,可是该单位到现在也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由于单位这样的对待我,我现在不想在该单位做啦,我准备单方提出辞呈和要求单位赔偿,那么我的辞呈该怎样写才符合我赔偿要求呢?还有我该保留什么资料和手续才可以向劳动大队申请监察和仲裁呢?
问题所在地: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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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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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用人单位从4月起至提出辞职的前一日期间再支付一倍工资和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本人一个月工资);保留的资料主要是能证明你是用人单位的职工的书面材料;辞职书上原因要写,因为单位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
提问者 对 fangxiaoming 说 时间:2008-10-15 12:11:21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非常严格,新法实施后,劳动者起诉索要双倍工资的案件大幅度增加,那么是不是不签订劳动合同就一定能拿到双倍工资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实际操作中有不少劳动者误以为,只要目前还未签合同,就都有权利得到双倍工资。实则不然,要拿到双倍工资必须具备几个前提。首先,劳动者本身同意并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但是单位拒绝签订,像这样未签合同的责任不在劳动者,那么讨要双倍工资理所当然;其次,未签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并且要从进入用人单位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换句话说,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只要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视作合法行为。那么本案中公司只要按规定支付小陈工资就可以了,不用支付双倍工资。
实践中还有些员工误解《劳动合同法》,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可以每月得到两倍的工资,为了得到两倍工资,故意不跟企业签合同。但是这里要注意,法律明确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须承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则不适用于该条款。因为新的《劳动合同法》立法的本意就是要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非给予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便可得到双倍工资的权利。因此,如果员工故意或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则无权获得两倍工资,而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前提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这表示如果用人单位保持或提高工资等条件下,劳动者仍不续约,则企业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对这样的问题你会怎样呢?我感到好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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