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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辞职,用人单位要不要给予经济补偿金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10-14 21:16:50
自愿辞职,用人单位要不要给予经济补偿金吗?
问题所在地:广东-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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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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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职工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回答者: dazyk-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10-14 21: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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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愿辞职,有否经济补偿要看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理由,如果劳动者依法提出的,是有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中,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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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bennylu-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10-15 9: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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