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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事故后怎样要求赔偿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10-17 18:06:54
我的左手无名指骨折,公司只给我报销医药费。事故到现在70天,一直不能弯曲,去医院复查时医生说很难恢复如初。我想要求公司赔偿,该怎么办? 我进该公司快5个月,公司还未与我签合同,更谈不上什么保险,请问该怎样要求公司赔偿?
问题所在地: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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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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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你好! 1、你可以在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该单位未给你办理工伤保险,你可以要求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向你支付赔偿金。 2、该单位超过一个月仍未与你签合同,应当自你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按月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以上两项你都必须提供你与该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服、考核表、工资支付证明、同事的证言等,单位给你保险医药费的收据也可以。
相关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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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应该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工资单、考勤表等;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然后再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最后凭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工伤赔偿。 |
回答者: 温文劳-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10-16 1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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