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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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能得到赔偿金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10-16 10:36:30
我是2008年6月份进入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每月,到现在为止公司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过后工资为1000,但当我试用期满了后,公司没有按先前约定支付我1000元工资,还是800元每月,当时我找领导,领导的回答是:公司目前所有业务还没走上正规,所以员工的任务量也不大,工资要在半年后给我加。而且说我和其他岗位的员工不一样,因为我做的是行政专员。我现在想提出辞职,请问:我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金吗?如果可以要求公司赔偿,那么,赔偿金该怎么算?
问题所在地: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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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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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劳动法规定应该是可以的.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10-16 10: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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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未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自你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按月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2、要求补缴社保。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你可以以公司未依法为你交纳社保为由随时提出辞职,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第一款,你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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