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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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2008年1月1日后会受到新劳动合同法保护?
悬赏分:5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7-11-13 9:07:02
我10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工资签的1700元,但公司以发年终奖金为由,一个月少发500元,承诺年终统一发放,合同还规定违约金是2万,没有发生任何培训费用和签订任何保密协议. 我想咨询的是:公司每月扣500元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还有就是今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2008年1月1日后会受到新劳动合同法保护,如果我2008年后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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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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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答者: 阿牛-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7-11-1 15:37:57
阿牛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7-11-1 15:38:27
如果你是2008年1月1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违约金。可以看出你对新劳动合同法已经了解了,对公司每月扣500元一定存在的疑问,如果不正常的扣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社保等相关的费用,企业不可以随便扣除的。对这个情况建议你2008年以后到劳监投诉企业一定稳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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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搞测量的我4月份与单位签定合同3年如果我明年提出与单位解除合同到勘测院去发展`` 因为都是国家企业会不会需要赔偿违约金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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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都这样!!麻烦说清楚点!!!!!不要说些无用的话!! |
回答者: accurate-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7-12-17 19: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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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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