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
提出辞工第六个工作日,工厂就叫其办理辞工手续,还不及时结算工资。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7-11-1 22:14:57
我2007年6月6日上班没有劳动合同签,2007年10月25日提出辞职,2007年10月31日就被通知办理辞工手续。工厂以其厂规不给一次性计发工资,并且没有任何单据和约定,就要我等45天才给结清。工厂工资是跨月记的(9月25日—10月25日为10月分工资在11月15日计发,10月25日—10月31日的工资到12月15日计发,即是从11月1日等到12月15日。)这应该怎么处理。
问题所在地: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网友回答
|
回答者: zjnyf-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3-8 10:23:04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