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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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却不能享受应该怎么维护自己权利
悬赏分:2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7-11-5 14:11:31
我想了解下,我是浙江省湖州市的,参加工作已有很多年,也一直有参加生育保险,最近怀孕后发现公司虽然有给我们交纳生育保险,但我们员工却是享受不到,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公司目前还有住院报销的制度,所以生产后按公司的这项制度报销医疗费用,但现在湖州的生育保险有二部分,一个是产假工资一个是生育补偿金(顺产2500剖3000),但企业就是除报销住院费用外另外每月360元的生活费(扣除养老住房实际是拿到一百多元),我想知道,企业这样做是不是不可以的,我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不要求企业多给我钱,但我应该享受的我希望自己能享受到,谢谢
问题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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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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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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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 |
新闻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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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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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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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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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
2005 |
2005-7-1 |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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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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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单位有义务给职工参保。如果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相关待遇无法享受,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5-1 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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