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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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帮我
悬赏分: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7-11-13 19:52:17
93年我经考试进入一个大企业上班.我们公司是企业为了解决老工人的后顾之忧建的,开始还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干脆他们没有给我们说明属于什么样工种.后来干脆说是临时工.我们从来也没有享受到同岗同酬应有待遇.95年劳动法颁布后我们要求同工同酬及各种保险和正式劳动合同.公司一直不管我们.02年在我们一再要求下并以集体形式给我们办理了养老保险.此后一直要求办理医疗保险等其他保险,公司一直推脱不办理.最近以给我们办理医疗保险为名,要求我们先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的方式,我们坚决不予理睬,今天公司领导又以这是总公司职代会决定威胁我们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如不签订,在元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也不一定执行,以后要给我们调换差的岗位,并且后果自负。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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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qbh88-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4-10 1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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