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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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铁路职工病假工资的规定
悬赏分:3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7-11-20 11:49:36
请问铁路职工休病假有无时间规定,在病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如患重大疾病可否提前退休,退休后工资如何计算?(现在56岁,还有4年正式退休).如亡故,在职的职工和退休的抚恤金等费用的发放标准一样吗?谢谢大家,急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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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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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有关劳动法规规定,职工休病假,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回答者: 维工-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2-8 1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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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 35.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说明:病假工资扣除其本人按照规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费用之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在职的职工和退休的抚恤金等费用的发放标准一致,退休金略有影响,请咨询社会保障事业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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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3-4 21: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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