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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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3个月但因明年的新劳动法公司要求我到年底才能签合同导致试用期变成6个月怎么才能讨回我应得的??
悬赏分: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7-11-20 21:45:13
我是6月底进公司的,后来谈好试用期3个月后转正,但是现已经11月了,一直还没签合同,因为明年实行新的劳动法所以公司答复是等到12月底再和我签合同,因为没有签合同我一直拿到手的都是试用期的最基本工资,这样到12月底的话,等于多干了3个月的试用期,我每个月损失大概600到700的(奖金和社保医保),请问怎么样才能和公司讨回我应得的,如果提出劳动仲裁需要那些证据和了解那些法律条文才能很好的先和公司谈判。另外今年10月1到4号加班,加班费才拿了180元,我是南京的请问这个问题怎么样向劳动部门反应才能有效的解决,谢谢。我也是一名刚出校门不久的学生敬请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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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匿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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