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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六个月小孩早产,生下来是活胎,一定要死亡证明才能报生育保险吗?
悬赏分:0 问题提出时间 2007-11-23 12:14:09
怀孕六个月小孩早产,生下来是活胎,医院救治费用太高,没有到正规医院.一定要正规医院的死亡证明才能报生育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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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rhylovelcg - 一级-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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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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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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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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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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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省(不含厦门)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指导计划和全省失业(不含厦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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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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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锦州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管理和费用结算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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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德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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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 网友回答
    不是,需要计划生育部门的出具的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回答者:blasker1022-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4-9 15:32:52
    不是,需要计划生育部门的出具的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回答者:blasker1022-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4-9 15: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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