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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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毕业大学生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7-11-30 12:52:54
我是一名刚毕业大学生,在某某单位(名称暂时保密)就业,现已工作4个多月,合同尚未签订,说是试用期3到6个月,可现在派我到外工地工作已经结束,归公司却听到要裁员,结果跟我一起来的十几个新员工全被裁,没有说出任何让我们信服的理由,我想问下我们是否能对此事进行上诉或者让劳动部门仲裁,
问题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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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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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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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你在企业的这段时间,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企业要裁员,在08年前应按一年一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给你们。 |
提问者 对 mrwang_2007 说 时间:2007-11-30 16:40:46
意思是要是补偿的话,我只能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应该最起码补半年以上吧?
mrwang_2007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7-12-3 11:24:02
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对试用期进行书面约定,即无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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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定试用期的时间为多长,试用期参看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标准一年一个月。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用支付补偿。 |
回答者: 郝月锋-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7-11-30 16:23:13
提问者 对 郝月锋 说 时间:2007-11-30 16:44:47
主要是我还没签合同,单位只是口头上对我说试用期为三到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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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7-11-30 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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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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