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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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7-12-11 13:27:30
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的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每周四十四小时,但是同时又规定周六周日为休日,那么按这样算,每周应该四十个小时,那四十四怎么解释
问题所在地: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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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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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个人理解:劳动法规定是44小时(法律),国务院规定40小时(法规)。如按42小时上班则违反规定但不违法。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7-12-4 14: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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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应该是看错规定的时间了,国家是规定每周工作四十个小时,每周最少要有一天休息时间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7-12-4 13: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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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明文规定为四十四小时,但是国务院于1995年发文《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里面已经将工作时间修改为四十小时。 现均执行四十小时工作时间标准。 |
回答者: 罗宗宇-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7-12-4 14: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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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美丽景色-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7-12-12 18: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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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明文规定为四十四小时,国务院第146号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中第三条已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于1995年5月1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有困难的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
回答者: hillen-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7-12-18 12: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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