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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订立书面合同,试用期一个月,用人单位借故辞退员工,能否领到本月工资
悬赏分:5 问题提出时间 2007-12-19 15:45:46
未订立书面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后,用人单位借故辞退员工,能否领到本月工资
问题所在地:四川-成都
提问者:zengtingting - 一级-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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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库系统为你提供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 转发劳动部《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   
  • 关于切实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   
  • 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   
  • 关于工会主席任职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
  •   
  • 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
  •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   
  • 对《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向劳动者送交书面通知的请示》的复函
  •   
  • 关于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劳动者以保证方式担保劳动合同履行问题的复函
  •   
  • 关于受理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争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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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 网友回答
      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工资是可以要回来的,没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你带上你的工作证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另外,你还可以向企业要求赔偿和补偿,具体参考以下规定: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回答者:hhh6983568-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7-12-19 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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