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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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权扣留我的报到证及档案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7-12-31 9:55:16
我是07级毕业生,在单位工作一个月后因旷工三天被离职处理,但是单位又不和我办理违约,扣留报到证及档案,说单位规定一年后才可办理,现在我无法开始新的工作!请问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问题所在地:山东-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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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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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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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对 huayangxuer 说 时间:2008-1-1 9:38:07
谢谢您的回答!如果再找劳动行政部门会不会拖很长时间呢,因为单位说是一年以后就可以给办理!
huayangxuer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1-1 16:48:07
相关部门一般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工作日里帮你解决问题,不会拖太久,另外,就算单位说是一个礼拜的时间,法律上也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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