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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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吉林省东辽县镇政府机关改革给5万元辞职金,我提出辞职,至今未上社保,怎么办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1-11 23:22:43
本人:杜岳广83年-94年在市直属中学做教师工作.教龄11年,94年调入吉林省东辽县白泉镇政府财政所工作.02年时机构改革有一个文件"参加工作三年以上的给5万元辞职金"我的工龄是十八年,可得5万元.当时我家中爱人得了脑瘤急需要钱治病,我就申请辞职了.因当时单位没钱给我,又让我上了一年的班,直到03年的时候才给了我4万元.于是我离开了工作岗位,在家护理爱人,一直到她去世.现在女儿十五岁需要上学,还有老妈八十了需要赡养,本人不仅没有工作,连社会保险也没有.曾问过政府和当地社保部门,他们说:"公务员买断或自动辞职没有先例不知道怎么办".请问象我这种情况,还能找回工作吗?社会保险谁给上?怎么上?到底到哪个部门办理?怎么办理?急切盼望答复,谢谢!
问题所在地:吉林-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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