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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的支付令因用人单位提出异议失效是否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1-24 9:55:43
如果劳动者申请的支付令因用人单位提出异议而失效,劳动者是否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还是仍要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所在地:四川-巴中
提问者:匿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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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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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至此,关于通过支付令偿还债务的督促程序全部结束,债权人只能通过另行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书面异议”是否合理法院并没有审查义务,只要债务人从“形式”上提出了书面异议,法院就必须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前签发的支付令也就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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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wang_2007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1-23 10:28: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由此可见,如果申请的支付令一旦因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而失效,只要劳动者手里有欠条,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用在此前先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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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因为工资支付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所以当工资支付令失效后,劳动者不服时,仍应按《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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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流水01-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1-24 9: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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