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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竞业限制”?
悬赏分:0 问题解决时间 2008-1-29 15:31:35
什么是“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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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匿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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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执法队职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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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加强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和经贸活动中外商赠送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管理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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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关于暂停和限制部分成人高等学校1999年招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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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印发《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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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不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采取的扣押财物、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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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解除一些干部历史上受限制使用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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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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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或排斥外埠生产的药品进入本地区销售的通知
  •   
  • 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允许和限制招用农民工的行业及工种岗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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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该条款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延续到了劳动合同终结后。所谓竞业限制,亦称“竞业禁止”、“竞业避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经营项目。这一制度的设置目的就是预防和解决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互挖墙脚,高端人才带走商业秘密所引发的纠纷。
    回答者:away-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1-25 16: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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