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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给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悬赏分: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1-29 15:31:35
强行给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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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匿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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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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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环境和工作条件恶劣,存在安全隐患或漏洞,有可能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威胁;或者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劳动者都可以以此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随意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无疑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让劳动者失去赖以工作的基本条件,因此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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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away-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1-26 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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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行放假几天?国家还允许调班,例如十一、春节这些长假,都是和周六、日调整过来变成7天的,所以公司“放假”如果不是长期的,没必要计较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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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能简单来说,你必须有企业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和必要的证据才可以 |
回答者: king2995-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2-4 15: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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