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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如果蓋的是人事章,是否可以認定為勞動合同無效?
悬赏分:10 问题解决时间 2008-2-16 8:19:03
如果公司與我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企業負責人簽名,蓋的章也是行政人事章,我是否可以認為勞動無效?
问题所在地:广东-广州
提问者:dream8002 - 二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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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 网友回答
    最佳答案 最佳答案
    行政人事部门印章属于单位二级印章,不具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仅加盖部门印章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回答者:toneyfee-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1-28 21:17:10
    提问者toneyfee 说    时间:2008-1-29 9:02:19
    有沒有相關的文件說明呢?
    但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可以证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工超过一个月应负双倍工资,用工超过一年·····后果很严重。不够一年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应负经济补偿金,超过一年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后果更严重。还是老老实实承认有劳动合同,并变更公彰吧?????!!!!(变还是不变)
    回答者:jcc8866-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2-20 0:29:51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加盖企业公章,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可见,签字或者盖章均可。再说盖章也并没有说一定要是企业公章,只要能证明是代表企业即可。
    回答者:jakie_1-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2-28 22: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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