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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员工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合同,如果第三次企业不想与员工签订,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
悬赏分:10 问题提出时间 2008-1-28 14:48:57
企业与员工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合同,如果第三次企业不想与员工签订,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
问题所在地:辽宁-大连
提问者:binglian - 一级-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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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 网友回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第三次不再续签,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8条,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依照第87条规定进行赔偿.即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进行赔偿.
    回答者:toneyfee-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1-28 21:09:28
    如果企業不再簽訂第三次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按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按第87條規定要求企業支付賠償金。
    回答者:dream8002-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1-29 9: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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