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
建筑工地技术人员骑电动车上下班途中撞伤他人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吗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2-18 14:22:24
我是一名建筑工程技术员,就职于某建筑设计院的勘察队,因工作需要到其他县市的一个建筑工地管理施工,在骑电动车下班途中撞伤他人,共为受伤者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共900元,请问这部分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吗
问题所在地:河南-新乡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网友回答
|
最佳答案
| 因履行单位的职责,至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由雇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回答者: jcc8866-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2-15 16:37:06
提问者 对 jcc8866 说 时间:2008-2-18 14:25:28
谢谢你的答案,你能告诉我相关规定的出处吗?有了依据才可以和单位进一步交涉,毕竟不能为几百块钱而和单位闹僵,诉诸法律啊!
jcc8866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2-19 10:09:44
网上输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可查询,参考第八条、第九条。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