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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所高校的食堂工作,已经11年多,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对我们是件好事,但是学校不与我签合同,怎么办
悬赏分:10 问题提出时间 2008-2-25 7:20:15
学校给我的解释是,寒暑假算间断,我在寒暑假有维修项目,但是学校说如果是补助类型的就不算,工资条的类型算,还有,这个“连续”工作是以什么为依据的,多长时间算是间断,国家出台一个法律,是同情弱者的,为什么还能出现这样的问题,细则什么时间能出台,出台后我还能找学校解决这个问题吗?再有,学校为了规避法律,找了一家派遣公司与我们签合同,这样合法吗?如果像我这样的,与他们签了合同后,还能找学校吗?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所在地:黑龙江-绥化
提问者:zhenghongsheng - 一级-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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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网友回答
最好不要与派遣公司签,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和学校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不签合同学校也得管。学校不得以此种方式规避法律。连续当然要算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的工作时间。
回答者:yuanqingdong1981-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3-25 15: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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