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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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单位或企业才能可以按最低标准发放工资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3-1 15:40:36
我们是县一级检察院的13位外聘司机,最长的干了8年,最短的也干了3年了。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行,可是我们到今天还没有享受到,我们现在的工资是450元加出车补助320元,也只缴纳一个养老保险,拿到手就是400+320=720元。平时院里在编人员的奖金,福利我们只享受他们的一半。更没有加班工资。现在听说院里要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就按最低工作标准算,缴纳养老,医疗两险,可是在签订合同之前,还要开除几位领导认为不老实的人,现在我们很茫然想请教:一,现在院里可以辞退我们吗?二,我们的工资可以按最低标准发放吗?可以安在编的司机工资标准(同工同酬)发放吗?为什么?三,院里在编人员享受的奖金,福利我们可以享受吗?四,司机有津贴吗?五,司机加班怎么算?七,我们可以享受休假制度吗?八,应该院里帮我们办理几种保险?
问题所在地: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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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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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
标准金额 |
法律文件 |
新闻发布 |
| 盐城 |
2007 |
2007-10-1 |
700-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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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 |
2006 |
2006-10-1 |
62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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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 |
2004 |
2004-7-1 |
44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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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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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可以辞退,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 2、可以按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只要不低于,即为合法。理论上外聘司机的工资应该考虑与在编的司机相近,但实在办不到。 3、奖金福利与在编人员不可比。检察院人员属公务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4、外聘司机没有享受津贴的规定。 5、加班费的计算,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平常工作日内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补休的,支付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300%的工资报酬。 6、按照国务院刚颁布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你们有休假的权利。 7、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参加的社会保险有五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仅供参考。 |
回答者: dazyk-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2-29 15:39:03
提问者 对 dazyk 说 时间:2008-2-29 20:20:51
谢谢您的解答,要是所有的用工单位,在用工工资上就按最低标准发放,也可以吗?发放最低工资标准就没有一个对单位限制发面吗?
dazyk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3-1 16:57:45
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劳动法律仅规定出劳动标准。如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个小时等,具体工资发到多少、工作时间如何安排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劳动法律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
提问者 对 dazyk 说 时间:2008-3-3 20:41:48
谢谢您。又要麻烦您了,请问,我们要是在检察院干了10年,是不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请问我们在2008年前的工龄算吗?在部队3年算工龄吗?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正式工哦,到时候我们的待遇可以和院里的在编司机(事业编制)同待遇吗? 感谢您了,麻烦您了。
dazyk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3-6 19:49:50
抱歉,刚看到。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干了10年,只要劳动者提出,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劳动合同法》从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没有这一规定,那么10年从几时开始计算,各有看法。 自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工龄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工龄,也就是说,工龄与今后养老待遇的关系不大了,关键是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养老待遇就越高。如果08年前工作的年限,单位都给你们缴了费的,也就相当于你们已经算了工龄。 按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部队3年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在许多方面相当于正式工。现在没有正式工、临时工的提法了。有的话也是指那些在计划经济下,由劳动部门招工的老职工,他们仍保留正式工身份。 估计你们的待遇不可能与院里在编的司机一样,正如你所说,他们是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政策享受待遇,而你们是按企业政策享受待遇。简单地说,你们走的不是同一道。“匿名”所讲虽然不无道理,但在计划经济时期造成的二元结构的消除还需要时间,还需要改革的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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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法律就是一纸空文吗?理论上的同工同酬就不能在实际中执行吗?这样的回答反映了我们国家法律的两重性,只能针对老百姓,当官的管不住,法律在他们手中自由使用。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3-2 17: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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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一下来,我们在政府机关的非在编人员,也一刀切成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了,而且除了社保,其他的一样都没有,而社保最早也只从98年起缴。 单位上放话也比较狠,不能和正式职工比!尽管他们也按照劳动法转制为劳动合同关系。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4-4 2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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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的劳动合同只是针对于某些个城市与企业,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会那样做,毕竟这个时代好人太少了。向我们企业因为领导自己停机造成所谓的经济损失,却向我们员工要求赔偿,明天我们就要对簿公堂乐,到是看看县里的仲裁机构是怎样评定的就知道了。 真羡慕,大城市的工人兄弟呀。 |
回答者: 想撞南墙不回头-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9-7 15: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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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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