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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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明显是减员,而公司说是分流,把我分到不愿意干的部门,你不干就说你是主动辞职,就不给经济补偿金了!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3-2 18:11:58
公司明显是减员,而公司说是分流,把我分到不愿意干的部门,你不干就说你是主动辞职,就不给经济补偿金了!我该怎么办?去找劳动部门,但劳动部门和公司串通好了的,我该去找谁呢?
问题所在地: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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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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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面有约定的工作岗位的,若单位要变更你的工作岗位必须与你协商变更。否则就是违约,现在你可按照劳动合同法以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不答应,那你就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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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维工-五级 副经理 回答时间:2008-3-3 14: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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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3-6 10: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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