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
工残职工怎样自谋职业?
悬赏分: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3-4 14:27:52
我是一名因工致残(7级)职工,所在企业不景气,连工资和生活费都不能按时发放。有不少职工和企业协商一致由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自谋职业去了。我也想这样做,但考虑到自己身有残疾,自谋职业的资金、场地都没有,虽有一点钳工技术,想搞个自行车修理摊连零配件也买不起。如以后企业黄了,我该怎么办?请编辑同志讲讲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一下我这个伤残职工。
问题所在地:
提问者:匿名 -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网友回答
|
最佳答案
伤残职工自谋职业确比一般职工有一定的困难,但你有一定的钳工技术,可以此发挥自己的特长。在劳动就业政策上也会有一定支持,即除企业提前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要给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要给一定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对因工致残职工愿意自谋职业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规定:伤残程序被评为7至10级的,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作为一名因工致残职工愿意自谋职业,你应进一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怎样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另外还要问一问当地对工残职自谋职业有什么优惠政策,以便于你自谋职业。
|
回答者: away-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3-4 14:27:52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