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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如何对再就业工作给予支持?
悬赏分: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3-4 14:43:59
财政部门如何对再就业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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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匿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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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各级财政部门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这项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的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原则,政府、企业和社会各负担1/3的筹资办法,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资金 需求。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财政承担的部分,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中央财政对部分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数量大、财政负担资金确有困难的地区给予补助,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
二是继续执行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有吸纳能力的劳动服务企业更多地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对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劳动服务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
三是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提高失业保险费提取比例的规定,将费率由现行的0.6%-1%,提高到3%,由企业单方负担改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并将增提失业保险金的部分用于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
四是配合企业改革,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帮助企业增资减债和职工解困。主要包括:1.为了使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或基本生活)标准的企业职工得到基本 的生活保障,国家财政提供工资性贷款贴息;2.对“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城市返还15%的所得税,用于补充企业资本金;3.为了从根本上使企业走出困境 ,提高经营水平,1998年国家以纺织行业为突破口,制定了减员压锭的政策,计划压1000万锭,每压1万锭,财政补贴300万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等等。
五是落实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下岗职工领取基本生活费期满两年仍未实现再就业的,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给予补助。
六是规范财务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在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加大了资金管理的力度,部分地区建立了财政专户,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财务制度,明确了资金筹集方式、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以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对挪用、挤占资金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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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away-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3-4 14: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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