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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再就业有哪些措施?
悬赏分: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3-4 15:02:42
促进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再就业有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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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匿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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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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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促进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再就业,我国目前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企业招用就业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提供给企业,作为企业支付工资的补充。
(2)就业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以领取营业执照为准),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发给本人所在单位,作为扶持生产、经营的资金。
(3)对于失业6~12月以上的长期失业者,可采取工作试用措施。试工期一般为3个月,试工期间的工资主要由企业支付(不足部分由失业保险金补足)。试工期满合格者,由企业正式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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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away-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3-4 15: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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