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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被企业聘用,是否要向企业缴费?企业能否对新录用职工收费?
悬赏分: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3-5 10:48:58
下岗职工被企业聘用,是否要向企业缴费?企业能否对新录用职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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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根据1995年9月6日原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录用职工,严禁收费,其具体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录用职工必须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保证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需要并能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法》第三条规定的各项劳动权利时,方可录用职工。严禁用人单位在没有正常工作岗位的情况下高价招工。
(2)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工启示、简章的审查,对违反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3)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对用 人单位招工后不能向职工提供正常工作岗位或不能保障职工其他各项劳动权利的,应依法予以纠正;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责令其赔偿。因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新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录用职工需要劳动者自带生产资料或自筹资金的,应按照有关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规定进行,实行自愿组合。
(5)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结合贯彻《劳动法》,加强对于劳动者平等就业和选择就业基本权利的宣传。要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录用职工过程中一切形式的歧视行为,鼓励劳动者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竞争。
根据以上规定,下岗职工被用人单位聘用,不需要向用人单位交纳费用,企业也不得向下岗职工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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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away-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3-5 10: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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