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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湖南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0/18 11:04:03
数据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湘有关单位,各企业集团:
为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湖南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一、我省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下线为3%。
二、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三、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2021年度工资增长比例,合理安排工资增长,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其中:生产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可围绕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人工成本压力较大的企业,在支付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不低于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四、企业要按照《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有关规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考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2021年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
本文件自2021年10月28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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