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试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3/2/16 1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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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信息来源:本网时间:2022-12-31分享:字体: [大] [中] [小]2019年12月,我省出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试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7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有效期3年,于2022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本网时间:2022-12-31分享:字体: [大] [中] [小]2019年12月,我省出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试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7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有效期3年,于2022年12月31日满有效期。

因相关政策需继续实施,现按规定重新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试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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