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济政发〔2012〕25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2-12-08
  • 实施日期2012-12-08
  • 发布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条件成熟一个、纳入一个,逐步将各县市纳入市级统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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