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前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执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通人社险〔2014〕9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4-07-02
  • 实施日期2014-08-01
  • 发布机关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前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执行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明确:一、自2014年8月1日起,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4100元执行,下限暂按2299元执行。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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