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伊利州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8-06-12
  • 实施日期2008-06-12
  • 发布机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州直属各县市、霍尔果斯口岸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新劳字〔1999〕79号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辛劳字〔1999〕80号精神,结合州直实际,我们制定了《伊犁州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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