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0-02-12
  • 实施日期2020-02-12
  • 发布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12日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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