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6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资助经费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宁人发〔2006〕95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6-09-11
  • 实施日期2006-09-11
  • 发布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

各市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emsp;emsp;根据自治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2006年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及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核,现决定对杨银学等45人和全国胸椎管狭窄专题研讨会等7个高研班项目予以资助资助名单见附件1、2。

emsp;emsp;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资助经费,即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匹配培养经费,经费不得挪作他用,项目执行不应超过两年。项目执行结束后持有关证明匹配经费文件、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进修、培训、学术活动等有关材料到自治区人事厅核报。

附件:1、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资助经费人员名单

emsp;emsp;emsp;2、高研班资助经费名单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a "(略)附件下载/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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