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试用期内,发现员工患有精神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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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30、试用期内,发现员工患有精神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
答:
可以,但关键在于录用条件及精神病的确诊。劳办发〔1995〕 1 号《对〈关于患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间因患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间问题的复函》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原劳动部发〔1996〕354 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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