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书笔误,还有效吗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判X工贸公司与石嘴山市人社局行政纠纷案

  • 案例类型 :劳动安全保护,职业病
  • 发布日期 :2021/3/8 15:51:44
  • 数据来源 :本站

被诉石人社工认更字〔2020〕x号《补正笔误决定书》,行文内容仅针对诊断机构名称和职业性肺病的种类出现笔误,将医院的名称由第“五”更改为第“一”,将“煤工尘肺”更改为“矽肺”,况且,《认定工伤决定书》中对职业病诊断机构及诊断结论已有正确的描述。

上述更改内容未对原告的权利义务产生不利的实际影响,未损害原告的实体权益。

由此,对《补正笔误决定书》的起诉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亲爱的用户,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全部内容,请 登录 注册
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劳动法宝网”,第一时间获取资讯速递
免责声明: 本站案例是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同时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