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甘人社通〔2010〕182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0-07-20
  • 实施日期2010-07-20
  • 发布机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
正文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统计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单位,兰州军区联勤部: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精神,现将我省2009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的有关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2009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26577元按甘劳发[1998]第30号文件计发使用。

二、2009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27177元按甘政办发[2006]87号文件计发、征缴使用。

三、2009年度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957元。

上述统计数据,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按甘人社函[2010]148号文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此通知公布数据重新计算后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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