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指引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2-10-25
  • 实施日期2022-10-25
  • 发布机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1.劳动者被依法隔离时,工资如何计发?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可按照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因政府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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