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家渠粮油厂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师市劳社发〔2007〕55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7-11-26
  • 实施日期2007-11-26
  • 发布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粮油厂清算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全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兵劳社发〔2007〕51号,决定开展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工作。

现就对五家渠市粮油厂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工作的方案安排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师市再就业服务组。

再就业服务组在师市劳动保障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将再就业服务延伸到企业,通过采取一系列再就业措施,帮助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

再就业服务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以贵

副组长:吴一军、王秋虎 清算组组长

成 员:陈 瑛、樊禄锋、薛 京、杜新明、贺玉芳

刘卫兵、韩建国、骆永茂、杨红品、杨科举

二、“就业新起点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题。

积极参与,共同努力,走上就业新岗位。

二服务对象。

五家渠粮油厂破产后需要安置人员。

三工作目标。

采取“七个一”措施:向粮油厂清算组派出一个再就业服务组,组织一个再就业政策指导会,与服务对象签订一个实施协议,提供一份求职补贴、一次个性化职业指导、一次免费职业培训服务、一项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运用再就业政策和失业保险基金,促进服务对象尽快实现再就业,保障粮油厂关闭破产后平稳退出市场。

四工作措施。

实施准备再就业服务组进入企业15日内完成:2007年12月10—25日

2007年12月10日,再就业服务组进入企业,根据企业实际,研究确定“一揽子”服务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资金安排。

再就业服务组的主要任务是,在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

具体工作是,对粮油厂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再就业政策的宣讲并接受咨询,提供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和劳动力市场对接服务等。

在实际操作中与粮油厂破产清算组搞好协调,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启动计划实施准备工作结束后1个内完成: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25日

1. 再就业服务组与粮油厂清算组相互配合,对服务对象建档建卡,并按实施方案分类,确定需要再就业的对象。

2. 在粮油厂清算组召开再就业政策指导会,由再就业服务组成员向需要再就业的人员集中宣传再就业和失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介绍“就业新起点计划”解答有关政策问题,使他们了解再就业的援助措施和途径,增强再就业信心对于退休人员,可由社保中心召开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政策说明会。

3. 鼓励需要再就业的人员自愿参加本计划。

由师市就业服务中心对参与者签订《实施“就业计划新起点”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由就业培训办发给《再就业优惠证》。

4. 参加本计划的人员按照协议参与活动,履行义务。

签订协议后,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按月发放求职补贴,用于参加职业培训、寻找工作中的交通、误餐等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

经费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职业介绍补贴以下称职业介绍补贴中支付,至本计划实施结束。

实施计划启动计划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2008年1月25至

2008年3月25日

对直接到重组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再就业以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政策扶持。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3.截止2007年12月30日,“4050”人员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尚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采取以下就业服务和援助措施:

1. 职业指导

由就业服务中心指导其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行动计划,该计划应包括可以从事的职业、就业方式和为实现就业目标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和行动等。

2. 职业培训

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免费就业培训。

就业服务中心按照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职业培训补贴。

3. 职业介绍

1 师市就业服务中心对参加本计划的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和“一站式”服务。

2 师市就业服务中心于春节前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或深入粮油厂清算组,提供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

也可以劳务输出形式组织和引导服务对象异地就业。

通过以上一系列就业服务和援助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政策扶持。

后续援助

对本计划实施结束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并由师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所站继续给予就业援助。

五工作要求。

1. 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项服务措施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本计划的整体效应。

2. 对参加本计划的服务对象,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并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网,做到信息共享,全面掌握相关信息,为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保证。

3. 在对粮油厂实施本计划结束后,由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做好统计和评估工作,并适时上报有关情况。

六实施期限。

从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上半年。

附件:1. 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流程图

2. 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情况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劳动 就业 试点 通知

抄送: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职介中心、张林泽副师长、宋晓云副市长、师破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农六师五家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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