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9-12-12
  • 实施日期2019-12-12
  • 发布机关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正文

市属各用人单位: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为做好我市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19日二、缴费基数的确定一用人单位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年一申报。

二用人单位以2019年自然年度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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